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抛丸清理机清理零件技术要求
添加时间:2015/12/04

1.零件抛丸处理前表面技术要求

零件抛丸处理前表面质量,应符合《支座主要零、部件涂装表面质量控制及措施Q/XZ 041-2009)》中第3条的要求。

2. 零件抛丸处理后表面技术要求

3. 抛丸处理后直接涂装油漆的表面质量

通过目测钢件主要处理表面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和油漆涂层等附着,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轻微色斑,即表面清洁度达到Sa2.5级的要求。

4. 抛丸处理后喷涂金属涂层的表面质量

    通过目测钢件主要处理表面无可见的油脂、污垢、氧化皮和油漆涂层等附着,处理表面呈现均匀的金属色泽,即表面清洁度达到Sa3.0级的要求。

5.表面粗糙度

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z25μm75μm

6. 钢丸粒径要求和添加频率

钢丸粒径:φ0.5φ1.8mm

钢丸添加频率:抛丸机每工作40小时,补加新钢丸500kg

7. 零件抛丸后存放时间要求

(1)晴天或湿度不大(≤80%)的气候条件下

零件在完成抛丸处理后,必须在4小时之内作防护处理。

(2 )雨天、潮湿(湿度>80%)的气候条件下

零件在完成抛丸处理后,必须在2小时之内作防护处理。

(3 )超过规定时间后,应重新进行抛丸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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